贸易融资
大丰银行拥有多年国际贸易融资经验,务求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及可靠的出入口押汇服务,全力助您把握各地机遇。服务范围广泛,包括﹕
进口服务
- 开出信用证
- 进口代收
- 进口代收垫款
- 担保提货
- 信托提货
- 进口发票融资
出口服务
- 信用证通知/保兑
- 转让信用证
- 出口托收
- 出口托收买单
- 出口信用证单据托收
- 出口信用证单据议付/贴现
- 打包放款
- 出口发票融资
申请手续
亲临大丰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办理即可。
收费标准
进出押汇基本收费:
(A)进口
(1)开出信用证
首5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1/4%,超出金额部份按1/8%,
最低收费港币250元。
(2)支付信用证项下港币汇票
首40万港币1/4%,超出金额部份按1/8%,
最低收费港币250元。
(3)承兑信用证项下港币/外币汇票
承兑期内每月按汇票面值收1/16%,最低收费港币250元。
(B)出口
(1)议付出口单据的手续费
(a)港币单据
首40万港币1/4%,超出金额部份按1/8%
最低收费港币250元。
(b)外币单据(外汇全数买断)
每单收费港币250元。
(2)外币单据原币垫款
费率另议
(3)托收出口单据的手续费
(a)港币单据
首40万港币1/4%,超出金额部份按1/8%,
最低收费港币250元。
(b)外币单据
首5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1/8%,超出金额部份按1/16%,
最低收费港币250元。
(C)其它
(1)信用证通知/修改
每单收费港币200元。
(2)保兑其它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的保兑手续费
保兑期内每月收1/16%,最低收费港币250元。
(3)信用证转让手续费
(a)按信用证原条款一次性转让者,
受让人在澳门地区者,收费港币400元。
受让人在澳门以外地区者,收费港币400元。
(b)部份转让或转让时包括更改原证条款者
首5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1/4%,超出金额部份按1/8%,
受让人在澳门地区者,最低收费港币800元。
受让人在澳门以外地区者,最低收费港币800元。
(*上述费用只供参考,本行可随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