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条款及细则
“2020年中南区及北区消费嘉年华”电子消费奖赏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是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澳门中区南区工商联会、澳门北区工商联会共同主办,由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办(以下统称“活动单位”)的一项电子支付消费奖赏活动。任何人如果选择参与是次活动,则表示已理解并同意本活动下述条款及细则之约束:
1. 活动由2020年11月20日00:00开始,截至2021年1月17日23:59结束。
2. 活动参加者(以下简称“参加者”)须满足下述条件:
1) 「丰付宝」注册用户;
2) 登入「丰付宝」并点击活动banner,勾选“同意活动细则”方格以完成活动登记。
3. “线上抽奖游戏” 玩法:
1) 参加者凡于澳门半岛内的指定商户(酒店、娱乐场及大型购物商场内之商户除外)使用「丰付宝」单笔消费满MOP68元或以上,即可获得相应的抽奖次数,于支付平台系统内进行抽奖。
2) 3.(1)中“单笔消费满MOP68元或以上”的金额,以消费者原交易订单金额作计算。
3) 抽奖次数与单笔消费金额对应关系如下:
单笔消费金额(MOP) |
获得抽奖次数 |
$68.00 - $107.99 |
1 |
$108.00 - $167.99 |
2 |
$168.00 - $267.99 |
3 |
$268.00- $367.99 |
5 |
$368.00或以上 |
8 |
4) 抽奖次数以周为单位计算,共8周。参加者需于当周使用已获得的抽奖次数,逾期未使用的抽奖次数将于下周开始前清零。每周活动及清零时间如下:
周 |
周活动时间 |
清零时间 |
1 |
2020/11/20 00:00 – 2020/11/29 23:59 |
2020/11/30 00:00 |
2 |
2020/11/30 00:00 – 2020/12/06 23:59 |
2020/12/07 00:00 |
3 |
2020/12/07 00:00 – 2020/12/13 23:59 |
2020/12/14 00:00 |
4 |
2020/12/14 00:00 – 2020/12/20 23:59 |
2020/12/21 00:00 |
5 |
2020/12/21 00:00 – 2020/12/27 23:59 |
2020/12/28 00:00 |
6 |
2020/12/28 00:00 – 2021/01/03 23:59 |
2021/01/04 00:00 |
7 |
2021/01/04 00:00 – 2021/01/10 23:59 |
2021/01/11 00:00 |
8 |
2021/01/11 00:00 – 2021/01/17 23:59 |
2021/01/18 00:00 |
5) 抽奖所获得的电子消费券须于2021年2月28日前使用(具体可使用时间同时亦视乎用户选择的商家营业时间而定),逾期无效。
4. 本活动中所获得的抽奖次数,仅自参加者完成活动登记起计算,并于2021年1月17日23:59截止。参加者的消费记录,均以活动单位系统记录为准。
5. 电子消费券将于参加者透过「丰付宝」于活动指定商户进行支付、且单笔交易金额为电子消费券面额的三倍或以上时作自动扣减。例如使用「丰付宝」支付满MOP90元或以上时,即可获自动扣减面额为MOP30元电子消费劵一张。
6. 使用电子消费券前,「丰付宝」内账号余额需大于原交易订单金额。
7. 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若参加者有多张电子消费券,系统将优先选择抵扣面值最高的电子消费券,若面值相同时,则优先使用到期日较近的电子消费券。
8. 本活动中,「丰付宝」支付仅指通过「丰付宝」“扫一扫”或“付款”功能进行支付的行为,其他支付行为(如线上支付等)不纳入活动计算范围。
9. 参加者在本活动中经抽奖获得的全部奖品,可于活动页面内“我的优惠券”页查阅,按中奖信息提示于指定日期前兑换。活动之奖品不可兑换现金或其他商品。如逾期未兑换奖品,则视得奖者自动放弃领奖权利,活动单位保留处理该奖品的最终决定权。
10. 为确认得奖者身份,活动单位有权要求得奖者出示「丰付宝」账户或其他活动单位不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作核对。活动单位有权记录得奖者姓名及/或「丰付宝」账户号以作保留记录用途。
11. 如于使用电子消费券后办理全额退款,参加者将被退回实际消费金额。
12. 活动单位概不负责因通讯或接收器材突发故障、任何电讯公司之通讯或技术问题、其他第三方之故障、商户自身原因导致数据未能上传、意外等不可抗力之原因影响本活动运作,而致使参加者未能参加活动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13. 参加者同意免除活动单位承担参加者因参加本活动而引致之任何伤害、损失、申索、诉讼及其他的法律责任。
14. 如活动单位发现任何实际或可疑证据,显示参加者使用或教唆他人使用不正当或欺诈方法造成本活动受到干扰、产生技术难题或故障,或参加者盗用他人的个人资料参加活动,或作出任何危害、破坏、影响本活动的行为,活动单位有权废除该参加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的权利。
15. 活动单位保留修改本活动的条款及细则或终止本活动之权利,而毋须预先通知和承担任何责任。
16. 参加者如对活动内容有任何查询,请拨打热线8797 0645。
17. 如有任何争议,活动单位保留对本活动的最终解释及决定权。